跨境电商合规问题在网络上讨论热度持续攀升,整理了跨境卖家最关心的几个典型问题进行解答。
A:买单、双清包税还能继续用吗?
Q:不行,依据国家税务总局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市场监管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》,明确将 "买单出口" 列为重点打击对象,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关和税务平台报备企业出口资质,并以卖家公司主体进行合规报关。出口货物未按时办理退(免)税且未以自己公司主体报关的的,视同内贸缴纳增值税。
A:采用赛维模式就可以合规吗?
Q:赛维模式目前未被税务部分认可。其核心在于通过多层主体分离,实现收入的境外归集与利润的沉淀。目前普遍的跨境电商卖家都想套用赛维模式,在香港设立虚拟地址,并未存在真实的经营业务行为。整个业务链条看似合规,实则店铺、收入、运营主体完全不同,在目前平台、税局、海关三方信息打通的背景下,全链条的主体都必须一致,所以该模式必将被时代淘汰。
A:跨境卖家要缴纳的税有哪些?
Q:一般来说主要的税有两种,一是增值税、二是企业所得税,由于跨境贸易的特殊性,增值税可以采取退税或者免税的形式,所以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其他额度较小的税。
A:一定要取得进项发票吗?没有会怎么样?
Q:进项发票是抵扣销项税额的唯一合法凭证。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,申请出口退税必须提供进项发票,否则无法享受 "免退" 政策。未取得会导致利润虚高,企业所得税将额外征收,高于300w将收取利润的25%,而且增值税部分也将无法抵扣。如果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,在政策覆盖地区,可以通过申请跨境电商的核定征收或1039优惠政策。
A:回款可以打到私人账户吗?
Q: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》明确“谁出口谁收汇”核心原则,要求企业经营性收入(含外汇收入)必须通过对公账户结算,确保资金流向可追溯,严禁私户收付。随着金税四期上线及多部门数据互通,私户收款监管已全面穿透,违规风险极高:若将企业经营性款项转入私户,这笔资金会被认定为个人所得,需按“财产转让所得”或“经营所得”补缴高额个人所得税;同时依据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,若跨境企业未申请纳税,还可能被认定为偷税,额外面临补缴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及0.5-5倍罚款。